第三篇

2010年立法會議影響我們的四項決議

撰稿人:PP C.I.

 

「立法會議」每三年集會一次,擁有審核國際扶輪章程與細則,以及模範扶輪社章程的修改的職權,「立法會議」提供扶輪社員一種國際扶輪運作修改變更法條的民主程序。2010年的立法會議於4月25日至30日舉行。來自531個扶輪地區的立法會議代表,審查扶輪社、地區、和國際扶輪理事會所提出的200多個立法案。以下為影響我們的四項決議:

1.立法會議與會代表通過,自2011-12年度開始每人會費每年增加1美元。

此一調幅可讓國際扶輪到2013年之前可維持預算充足,但是到2015年時赤字大約會達到300萬美元。扶輪社在2011-12年度將繳交美金51元的會費給國際扶輪,2012-13年度繳交美金52元,2013-14年度繳交美金53元。2010-11年度的會費已經訂定為美金50元。這個調幅只是理事會原先規劃金額的一半。可是在金融前景看好之後,理事會將其調幅修改為增加美金1元。國際扶輪的總盈餘基金遠超過立法會議規定的最低準備金。市場表現已經有改善,秘書處也已大幅刪減支出。

  1. 在試辦多年之後,「網路扶輪社」在扶輪終於找到固定的家。

立法會議通過立法案,准許每個地區最多成立2個網路扶輪社,並將網路扶輪社定義為「透過電子通訊集會的扶輪社」。

  1. 立法會議與會代表投票通過,增加扶輪第五項服務途徑「新世代服務」 (New Generations Service)

立法會議與會代表投票通過在現有的四大服務︰「社務服務」、「職業服務」、「社區服務」、及「國際服務」之外,增加第五項服務途徑「新世代服務」 (New Generations Service)。在開辦計畫之前,扶輪社員必須考慮自己的扶輪社在每一項服務途徑內能有何貢獻。贊成第五大服務的人認為此舉可以彰顯有年輕人參與領導技能發展、服務計畫、及交換計畫的優點。

  1. 立法會議與會代表投票通過讓居住在同一地址的兩位扶輪社員得合訂一本「英文扶輪月刊」。

立法會議代表們通過決議讓居住在同一地址的兩位扶輪社員得合訂一本「英文扶輪月刊」。立法會議投票通過讓加拿大及美國的扶輪社員可選擇訂閱「英文扶輪月刊」的電子版或印刷本,但否決給北美洲以外,訂閱「英文扶輪月刊」或31種地域雜誌的扶輪社員訂閱電子版的選擇。

立法會議也處理其他的各種議題,包括︰將國際扶輪社長提名委員會的委員人數從34人減少為17人。授權理事會在地區扶輪社社數低於33社或社員人數少於1,200 人時,有權廢除或更改地區界限。禁止扶輪社以性別傾向作為限制社員入社的根據等等。

正式的2010年立法會議「決議報告」(Report of Action) ,請大家上國際扶輪網站www.rotary.org閱覽。